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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克里-克拉克-格罗夫斯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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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克里-克拉克-格罗夫斯拍卖(英語:Vickrey–Clarke–Groves auction)简称VCG拍卖,是一种对多件商品进行的密封投标拍卖法。在拍卖中,每个竞标者都需要提交自己的报价,但是不知道其他参与者的报价。这种拍卖机制以一种实现社会最优的方式分配商品,该机制根据每个人对其他竞标者造成的损失收取费用。[1]在这样一种机制下,每个竞标者的最佳策略就是给出他们的真实估价。这种拍卖方式可以视为对多件商品进行維克里拍賣的一般方式。

这类拍卖是以威廉·维克里[2]爱德华·H·克拉克[3],以及西奥多·格罗夫斯[4]的名字命名的,因为他们先后发表了论文对这种拍卖方式进行了概括及总结。

维克里-克拉克-格罗夫斯拍卖可以视为是维克里-克拉克-格罗夫斯机制的实际应用。

例子[编辑]

两件商品和三个竞拍者[编辑]

假设有三个竞拍者在竞拍两个苹果。

  • 第一个竞拍者想买一个苹果,并出价5元。
  • 第二个竞拍者也想买一个苹果,并出价2元。
  • 第三个竞拍者想买两个苹果,出价6元,而且他不想只买一个苹果,宁可一个都不买。

相比于第三个竞拍者,第一个竞拍者和第二个竞拍者肯定能获得苹果。因为他们的总出价为(元),高于第三个人的六元。因此,在拍卖之后,第一个竞拍者获得了价值为5元的商品,第二个竞拍者则获得了2元的商品,第三个竞拍者由于什么也没有得到,因此获得了0元的商品。

接下来决定获胜者需要给多少钱:

  • 对于第一个竞拍者:先假设一个不包括第一个竞拍者的拍卖,其结果将会是第三个竞拍者中标,产生社会总价值将会为6元。接下来计算去掉第一个竞拍者获得的价值之后,原拍卖(就是包含第一个竞拍者的拍卖)产生社会总价值将会为元。最后,用第一个值减去第二个值。因此,第一个竞拍者需要支付元。
  • 对于第二个竞拍者:同理,最终结果是需要支付1元。
  • 第三个竞拍者需要支付0元。

两个竞拍者[编辑]

假设有两个竞拍者以及这两件商品,并且每个竞拍者只允许买一个商品。我们用表示竞拍者对商品的估价。假设并且。由上可知,均希望获得,但是我们只能将,并将,从而实现社会最优分配,总效益为13。

如果不参与竞标,那么仍然会被分配到,对于而言,并没有获得更多的收益,因此不需要交钱。

如果不参与竞标,那么会被分配到,收益将会从3变为5,因此需要交元。

参考文献[编辑]

  1. ^ von Ahn, Luis. Sponsored Search (PDF). 15–396: Science of the Web Course Notes. Carnegie Mellon University. 2011-10-13 [2015-04-13]. (原始内容 (PDF)存档于2015-03-06). 
  2. ^ Vickrey, William. Counterspeculation, Auctions, and Competitive Sealed Tenders. The Journal of Finance. 1961, 16 (1): 8–37. doi:10.1111/j.1540-6261.1961.tb02789.x. 
  3. ^ Clarke, E. Multipart Pricing of Public Goods. Public Choice. 1971, 11 (1): 17–33. S2CID 154860771. doi:10.1007/bf01726210. 
  4. ^ Groves, T. Incentives in Teams. Econometrica. 1973, 41 (4): 617–631. JSTOR 1914085. doi:10.2307/19140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