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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鹏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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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鹏云(?—?),字汉冲山西泽州阳城县民籍[1]郭谷镇人。

万历四十四年(1616年)丙辰科进士,初授商丘县知县,擢刑科给事中。天启六年(1626)八月,升四川布政司右参议,丁忧去职。崇祯元年十月起补礼科给事中,十二月升户科右给事中,二年三月升礼科左给事中,二年四月升兵科都给事中。迁太常寺少卿。五年十月任右佥都御史整饬蓟辽边备巡抚顺天。以疾告归,当事者以夙怨诬为规避,罢官,朝野冤之[2]

引用[编辑]

  1. ^ 《万历四十四年丙辰科进士序齿录》
  2. ^ 《阳城县志》

参考文献[编辑]

  • 《明史》
  • 《山西通志》
  • 《明实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