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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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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食官時期官府控制手工業和商業的制度,成熟於西周春秋時期。當時的手工業者和商人的生產和貿易活動必須按照官府的規定進行,衣食住行也由官府提供,所以稱為工商食官。[1]周王室和諸侯都有官府管理的各種手工業作坊。這些手工業作坊中的手工業者被稱為百工。[2]官府手工業者族居世業,以確保其技藝日漸精湛。[3]

背景[編輯]

分封制[編輯]

周滅商後接受了商朝的百工技匠,成為王室官府手工業的一支重要力量;同時,周朝在建立一些諸侯國時,也將一部分原先從事手工業的殷民封賜給各諸侯,這些手工業族氏又成了各諸侯國各自發展官營手工業的重要技術力量。[4]

參考資料[編輯]

  1. ^ 《高中历史必会关键词》. 劉玉雙叢書主編;劉永上,劉玉美本冊主編 桂林: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 2015 第11頁. 
  2. ^ 《中国历史全知道》. 陳湘華著 北京:中國法制出版社 2018 第69頁. 
  3. ^ 陸德富. 战国时代官私手工业的经营形态 (博士論文). 復旦大學. 2011. 
  4. ^ 朱家楨. 西周的井田制与工商食官制. 河南師範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 1991, 18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