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璀(?—17世紀),字望之,號知非,福建泉州府同安縣人,明朝、南明政治人物[1]。
崇禎三年庚午科舉人,七年(1634年)甲戌科進士[2],刑部觀政,初授趙州知州,八年補授廣東萬州知州,在當地建社學十餘所,革除檳榔稅;黎族入侵,他用計擒拿首領[1]。不久,貶揚州通判,遷瓊州推官,處置當地虐民的土豪;陞南京戶部主事、員外郎,揭發奸臣錢弊,得敕到廣東收取糧餉;隆武年間擢任戶部江西司郎中,很快辭官回歸[3]。
- ^ 1.0 1.1 錢海岳《南明史·卷四十三·列傳第十九》:張璀,字望之,同安人。崇禎七年進士。授萬州知州,建社學十餘所,革陋規檳桹園稅數千金。生黎為害,計禽其魁。
- ^ 《崇禎七年甲戌科進士三代履歷》:張璀,曾祖榮,祖銘,父志潮。知非,易一房,□寅年六月二十日生,泉州府同安縣人,庚午鄉試,會七十二名,二甲十名,刑部觀政,六月授北直趙知州,乙亥補廣東萬州知州,□□考察。
- ^ 錢海岳《南明史·卷四十三·列傳第十九》:以屬邑多通,謫揚州通判,遷瓊州推官,宦豪虐民,多置之法。陞南京戶部主事、員外郎,揭奏奸相錢弊。敕差粵道糧餉,擢江西司郎中歸。
參考文獻[編輯]
官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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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蘇夢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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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萬州知州 1635年-崇禎年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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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任: 曾光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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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禎七年(1634年)甲戌科殿試金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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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甲 賜進士及第 共3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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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甲 賜進士出身 共57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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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甲 賜同進士出身 共242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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