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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元朝/存檔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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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hanminzu.com/bbs/dispbbs.asp?boardid=8&Id=249842--—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Evinger對話貢獻)於2009年6月3日 (三) 05:24‎加入。

元朝是不是中國的一個朝代呢?

如果元朝是中國的一個朝代,那讓蒙古國人情何以堪?蒙古國人也說元朝是他們的一個朝代,是他們最闊氣的時候。俄羅斯人也可以說元朝是俄羅斯的一個朝代,那麼元朝到底是哪個國家的一個朝代呢?LeXeR (留言) 2010年1月27日 (三) 02:42 (UTC)

元朝既是中國也是蒙古歷史上的一個朝代,但不是俄羅斯人歷史上的一個朝代,跟現在的蒙古國也不見得有直接繼承關係。當時統治俄羅斯的是金帳汗國,而不是元朝,說元朝是俄羅斯的一個朝代完全說不通。退一步說,即使元朝真的統治了俄羅斯,也不代表就是俄羅斯的一個朝代,這跟中國不一樣,是不是一個朝代是由當時的統治者決定的,而不是後人來決定的。元朝之所以成為中國歷史上的一個朝代,是因為當時的統治者忽必烈(元世祖)根據中國傳統定國號為「大元」、建立了傳統中國式的中央機構等等。如果沒有這些來自官方的正式建立元朝的舉措,該時期只能稱為蒙古統治時期,而不能說是中國歷史上的朝代。元朝之所以成為中國歷史的一個朝代也正因為此,不是後人決定的,更與現代蒙古國人毫無關係。--173.206.14.77 (留言) 2010年5月26日
元朝統治者宣稱大元是歷代中原王朝的繼承者,但並沒宣稱是俄羅斯祖先所建立的政權的繼承者。--No1lovesu留言2015年5月13日 (三) 15:36 (UTC)

(三) 20:15 (UTC)

去問問馬可波羅,他是訪問蒙古還是中國?

如果歐洲人馬可波羅認為他週遊的是蒙古,而非中國,那麼您的質疑就有道理。不過直到現在,歐洲乃至真箇世界的人好像都說是馬克波羅去了中國,而且都有相關的歷史記載,而且還不是中文的哦,均如此。您讓全世界又情何以堪啊? --83.189.77.32 (留言) 2011年1月31日 (一) 15:05 (UTC)

菜刀和燒埋銀以及結社問題之辨偽

比如元政府曾規定漢人不許結社、集會、集體拜神,禁止漢人私藏兵器(例如數家才可共用一把菜刀),蒙古人被漢人打死需要償命,而蒙古人因爭或乘醉打死漢人只需「斷罰出征,並全征燒埋銀」 ————————————————————————————————————————————————————————————————————————————————————————————————— 原文是:諸殺人者死,仍於家屬征燒埋銀五十兩給苦主,無銀者征中統鈔一十錠,會赦免罪者倍之。諸部民毆死官長,主謀及下手者皆處死,同毆傷非致命者,杖一百七,流遠,均征燒埋銀。諸殺人還自殺不死者,仍處死。諸殺人從而加功,無故殺之情者,會赦仍釋之。諸鬥毆殺人,先誤後故者,即以故殺論。諸因鬥毆,以刃殺人,及他物毆死人者,並同故殺。諸因爭以刃傷人,幸獲生免者,杖一百七。諸持刃方殺人,人覺而逃,卻移怒殺所解勸者,與故殺同。諸有司征科急,民弗堪,致殺其征科者,仍以故殺論。諸醉中欲殺其妻不得,移怒殺死其解紛之人者,處死。諸欲誘倡女逃,不從輒殺之者,與殺常人同。諸鬥毆殺人者,結案待報。諸人殺死其父,子毆之死者,不坐,仍於殺父者之家征燒埋銀五十兩。諸蒙古人因爭及乘醉毆死漢人者,斷罰出征,並全征燒埋銀。諸因閧爭,一人誤蹂死小兒,一人毆人致死,毆者結案,蹂者杖一百七,並征燒埋銀。諸有人戲調其妻,夫遇而毆之,因傷而死者,減死一等論罪,仍征燒埋銀。諸毆死應捕殺惡逆之人者,免罪,不征燒埋銀。諸以他物傷人,傷毒流注而死,雖在辜限之外,仍減殺人罪三等坐之。諸因爭,以頭觸人,與人俱仆,肘抵其心,邂逅致死者,杖一百七,全征燒埋銀。諸出使從人,毆死館夫者,以毆殺論。諸因戲言相毆,致傷人命者,杖一百七。諸父亡,母復納他人為夫,即為義父。若逐其子出居於外,即同凡人,其有所鬥毆殺傷,即以凡人鬥毆殺傷論。諸彼此有罪之人,相格致死者,與殺常人同。

未見漢人打死蒙古人需要賠命之說。「燒埋銀」之含義,乃是由罪犯償付一定數額的金錢給被害者親屬,以作喪事只用。「燒埋銀」制度,本為中國古代漢族法律體系所無,而是來自於蒙古族傳統習慣法中的「命價」制度。然而,在蒙元入主中原之後,此制度亦發生了演變。《元史·刑法志》中所載之元代五刑,為「笞、杖、流、徒、死」,與中國古代其他朝代的刑法並無二致,此五刑乃是司法中之主刑。因此可見,燒埋銀制度並非元代司法制度中之主刑。縱觀《元史·刑法志四·殺傷》篇目所羅列之具體罪名中,凡屬人命案者,均需徵收燒埋銀,且對徵收對象,並無民族身份之特殊規定。此外,燒埋銀亦非單獨之刑罰,而是附加於主刑之上的刑罰,例如:「諸殺人者死,仍於家屬征燒埋銀五十兩給苦主」。因此可見,燒埋銀制度在元代法律中,並非是一主刑,而是具有附加刑和賠償性質之制度。一如現代司法制度中所謂「刑事責任附帶民事責任」之性質。 並且請注意一點,《元史·刑法志四·殺傷》所規定的第一條「諸殺人者死」,與「乘醉毆死漢人者,斷罰出征」並不矛盾,前者是謀殺,後者是失手殺人,蒙古人失手殺人充軍,漢人則是杖刑,並不見什麽死刑。

第二點,菜刀問題。 戶一菜刀之說,不曾見諸於史籍筆記,只是道聼塗説而已。且此說法流傳亦多有不一,有十戶一菜刀者,有三戶一菜刀者,有二十戶一菜刀者。 且不管究竟是幾戶一菜刀,要論及這個問題,首先得從中國古代對民間的兵器管制制度談起。 中國古代歷代專制王朝爲了維繫統治,防止人民反抗,往往採取對民間持有兵器進行收繳和管制。這種做法從第一個大一統王朝秦朝開始,直到清朝,綿延2000多年而不斷絕。例如,秦始皇統一六國後,「收天下兵,聚之咸陽,銷以為鍾鐻,金人十二,各重千石」。而網上流傳所謂宋代不禁民間兵刃,亦屬謬論。例如北宋開寶五年(970年)公佈之禁令:「京都士庶之家,不得私蓄兵器。」並且這一禁令在淳化二年(991年)、景佑二年(1035年)、慶曆八年(1048年)、嘉佑七年(1062年)等不斷被重申。所謂宋代之弓箭社,實際上乃是邊境地區的民兵組織,而非普通民眾,而且宋律規定,弓箭社訓練所用武器在訓練結束之後「悉送於官」,根本不會讓民間長期持有。此外,宋代不但對兵器進行管制,甚至連民間對於兵書的學習和研究亦加以禁止。例如,景德三年(1006年),宋真宗下詔:「天文兵法,私習有刑,著在律文,用妨奸偽」因此,對比其他朝代,哪怕是所謂「最寬鬆」的宋朝,元代對於民間持有武器的禁令,亦無本質不同,也談不上是什麽新鮮的措施。武俠小說上所謂古代遊俠手持奇門兵刃旁若無人行走於都會大街上的描寫,純屬虛構。若真有人如此,早就被鎖拿見官了。 當然,歷朝歷代,隨著統治情況的不同,對於民間武器的管制力度亦有所區別,那麼,元代對於民間武器管制的具體情況又是如何呢?下面筆者將僅就《元史》中所記載的部份較為典型的關於武器管制的部份進行羅列和闡述: 首先,是《元史·刑法志》部份: 「諸雜造局院,輒與諸人帶造軍器者,禁之」——職制下 「諸市舶金銀銅錢鐵貨、男女人口、絲錦緞匹、銷金綾羅、米糧軍器等,不得私販下海,違者舶商、船主、綱首、事頭、火長各杖一百七,船物沒官」——食貨 「諸郡縣達魯花赤及諸投下,擅造軍器者,禁之。諸神廟儀仗,止以土木彩紙代之,用真兵器者禁。諸都城小民,造彈弓及執者,杖七十七,沒其家財之半,在外郡縣不在禁限。諸打捕及捕盜巡馬弓手、巡鹽弓手,許執弓箭,余悉禁之。諸漢人 持兵器者,禁之;漢人為軍者不禁。諸賣軍器者,賣與應執把之人者不禁。諸民間 有藏鐵尺、鐵骨朵,及含刀鐵拄杖者,禁之。諸私藏甲全副者,處死;不成副者, 笞五十七,徒一年;零散甲片下堪穿系禦敵者,笞三十七。槍若刀若弩私有十件者, 處死;五件以上,杖九十七,徒三年;四件以上,七十七,徒二年;不堪使用,笞 五十七。弓箭私有十副者,處死;五副以上,杖九十七,徒三年;四副以下,七十 七,徒二年;不成副,笞五十七。凡弓一,箭三十,為一副。」——禁令 此外,元代對於漢人武器管制禁令,最嚴苛的時候乃是元惠宗(即元順帝)朝伯顏擅權之時、後至元三年四月(因元世祖亦有年號為至元,故別以前後)頒佈禁令,然而這一禁令在八月即宣告廢止(詳見《元史·順帝本紀》),持續時間不過四個月不到。 縱觀元代對於民間武器管制的禁令,無論是力度還是管制範圍,基本上較前代王朝並無多大區別。漢族平民所面臨之武器攜帶限制,亦與前代各王朝相去不遠,只不過元代武器禁令,大多針對漢人和南人,確有民族歧視和民族壓迫意味在其中。然而,這與傳言所謂「十戶一菜刀」之語,相去甚遠矣! 元代從未實行過保甲制,地方管制實際上甚為寬鬆,元政府亦無實行如此嚴苛制度之條件。因此,綜上所述,元代政府對於民間武器管制之力度,在歷代專制王朝之中,尚屬正常,並無特別嚴厲之處。元代之情況,與其說是漢人無持有兵器之權利,毋寧說是蒙古人在此方面有特權而已。至於所謂元代漢人「十戶一菜刀」之說法,純屬無稽之談。


第三點禁止結社: 諸棄俗出家,不從有司體覆,輒度為僧道者,其師笞五十七,受度者四十七,發元籍。諸以白衣善友為名,聚眾結社者,禁之。 諸惡少無賴,結聚朋黨,陵轢善良,故行鬥爭,相與羅織者,與木偶連鎖,巡行街衢,得後犯人代之,然後決遣。

未見有禁止漢人結社之說,所禁乃是宗教隨意結社和無賴結黨,此點即無出處,亦得修改。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執今以律古是不對的對話貢獻)於2010年7月21日 (三) 19:24加入。

元朝和日本侵略中國、英殖民印度的區別

我是一個新人,今天偶爾發現了這個討論頁,發現這裡很多人把蒙古人建立的元朝和日侵中國、英占印度相提並論,現在我就提提我的看法!


⒈元清統治全中國後依然自稱自己是中國,英國占領印度後認為自己是印度人了嗎?日本人占據台灣、東北後認為自己是中國人了嗎?

⒉元清都把自己朝代之前的中國曆朝歷代當成自己的正統歷史,認為自己是中華歷代王朝的延續。英國認為印度的孔雀王朝和莫臥兒王朝是英國的正統歷史嗎?會認為英國自己是莫臥兒王朝的延續嗎?日本會占據台灣東北後,有沒有認為中國24史是日本的正統歷史?有沒有認為日本現政權是中國歷史的延續?

⒊,元清統一中國後,都把首都設置在中國傳統的國都內,都認為自己的本土是中國的一部分,而不是中國是自己本土的一部分——蒙古人把自己本土劃為中國的嶺南行省,滿人把自己的滿洲劃為中國的東北三省!請問,英國有把自己國都搬遷到印度嗎?日本有把自己首都搬遷到台灣東北嗎?英國是把印度看成英國的海外屬地,還是把印度本土看成印度的大不列顛行省?日本是把中國台灣看成自己的一部分,還是把日本本土看成是中國的東瀛四省?

⒋元清時期,元清統治者一樣認為三皇五帝是自己的祖先定期祭祀,被祭祀的還包括中國歷代有德君王賢臣,請問,英國會認為印度人的祖先也是英國人祖先嗎?英國會去拜祭印度人的祖先嗎?日本人會認為三皇五帝是自己的祖先嗎?日據皇民化的台灣和東北人,是認為自己是炎黃子孫還是認為自己是天照大神的子孫?

⒌,元清時期,國家制度和文化基本保持不變,依然是中華傳統文明和制度,同樣尊儒尊孔,漢人一樣說漢語寫漢字!英國有沒有採取印度的傳統制度治理英國?印度獨立後怎麼官方語言成了英語了?日本怎麼在台灣和東北禁止中國人學習中文說中國話改學日語改用日本姓氏呢?

⒍元清時期,漢人和歷代中華王朝一樣做國家的官帶國家的軍隊,除了皇帝之外,像宰相、軍機處、內閣大臣、六部、翰林院、中書省等等之類的國家軍政文化全方位職位,漢人都可以任職。請問,有沒有印度人跑到英國去當官、帶英國的軍隊打仗?有沒有台灣、東北人當日本國的官、帶日本國的軍隊?別說當首相,隨便一個芝麻小官就行啊!

⒎英國人在印度、日本人在台灣、東北都是儘量把當地的資源礦產掠奪到自己本土去發展自己,通過殖民地的輸血使自己本土越來越發達,相對的殖民地就越來越貧困,基本上不對殖民地有什麼建設,有 一點建設也是像修路之類的基本建設,作用不過是使自己更方便掠奪殖民地資源而已!

⒏,英國人相對於印度、日本相對於中國,都是外族,而滿蒙都是中國自己的土著民族,在歷史上就多次臣服於中國中央政府,在統一中國前,也分別是中國朝代治下的子民,其首領也是當時中國朝代的正式官員,其後所建立的政權也在中國。請問,英國人和英國本土什麼時候被印度人統治過?日本人和日本什麼時候被中國哪個朝代自己統治過?

而在元清其實,統治者有沒有把全中國的資源財富掠奪到自己的本土去發展自己而棄整個中國和人民不顧?好像一直到元朝和清朝滅亡的時候,蒙古高原和滿洲還是窮的叮噹響吧?

暫時先想到這些,去睡覺了,再說一下,中國自古就是多民族的國家,無論漢朝、唐朝等這些漢人當皇帝的朝代,同樣有少數民族官員,唐朝一段時期甚至每天朝會非漢人的官員還占據多數!怎麼少數民族當了皇帝,中國就是亡國了,少數民族就成了外國人了呢?你可以認為當時這些政權侵略和反叛了當時的中國中央政權,卻不能說是侵略中國,事實上,雖然「中國」這個詞是漢人發明的,但不能據此就說「中國」等同於漢人,「火星」這個漢語詞也是中國人先使用的,難道說,火星是中國人的領土?「地球」這個漢語詞是日本人發明的,難道說,地球人全都是日本人不成?實際上是,在中國民國建立之前,中國歷史上從來沒有出現過一個朝代或者國號為「中國」的政權,中華民國之前「中國」一直是個地理名詞和文化名詞,像漢朝時期漢朝稱呼的「中國」是指漢朝統治下的中原地區。直到後來「中國」才逐漸演變成「正統」的代名詞,是天下共主和自認為天下共主的正統朝代的代稱和自稱!中國歷史上的南北朝和遼宋金時期,雙方都認為自己是「中國」而攻擊對方不是「中國」,二最終統一雙方的隋朝和元朝解決這一分歧的方式是承認雙方都是「中國」,分別為雙方修史。

說「中國」是專指我們漢人的政權,這是沒有事實根據的,中國歷史上漢人政權曾經自稱過「中國」,非漢族建立的政權甚至中國的附屬國也曾經被認為是「中國」或者自稱過中國,比如北魏、遼、金、朝鮮、越南、南宋日本等等。難道說,這些民族都認為自己是漢人嗎?現在你會認為自己是日本人嗎?日本人會認為自己是俄羅斯人嗎?俄羅斯會認為自己是美國人嗎?美國會認為自己是加拿大人嗎?

而宋金時期南宋也曾經稱呼金為中國,比如說《宋史·儒林六》陳亮在上孝宗書中說,不能「置中國於度外」要經營荊襄「爭衡於中國」(其中的「中國」,前者指中原地區,後者指占據中原的金朝)甚至南宋上奏朝廷蒙古侵入金國說是"犯我中國",難道說,這是在南宋否認自己是中國嗎?肯定不能這麼解釋,古代「中國」含義不是指國家名稱。其實在宋金時期,金朝才是當時中國的中央政府,南宋只能算是中國(金朝)藩屬國,一次南宋去朝貢金朝,因為金朝打算把「中國」第一藩屬國的位置給與高麗(因為傳說金朝的始祖來自於高麗),南宋提出強烈的抗議,最後才不了了之。

「中國」一直到了中華民國成立後,才正式成為國家稱謂、成為我們這個國家的正式名稱,而中華民國建立伊始,中國就是一個統一的多民族國家,不是漢族或者任何一個民族單獨的國家,現在中國不止是繼承了漢人的歷史,同樣還繼承了各個少數民族的歷史和文化,歷史上中國的民族在中國境內的歷史和文明都是中國歷史和文明的組成部分之一。如果相信「元清非中國論」、「中國等於漢族論」,豈不是說現在漢人在殖民少數民族?藏獨、疆獨是正義的民族解放事業了?

外國歷史上,俄羅斯歷史上第一個王朝留里克王朝也不是斯拉夫人建立的,而是維京人建立的王朝,統治俄羅斯長達700餘年,英國諾曼底王朝建立者諾曼底公爵是法國人,印度的莫臥兒王朝是突厥化的蒙古人後裔建立的王朝為什麼他們都分別被各自國家認為是自己國家歷史呢!這三個王朝,相對於這三個國家來說,都是外族建立的征服王朝,而元清卻都是中國自己的土著民族在中國建立的政權,如果他們都能被各自的國家承認為是自己國家歷史上的正統王朝,為什麼中國人自己的土著民族在中國建立的王朝反到不是中國歷史呢?

和中國元朝最為相似的是古希臘歷史上的馬其頓帝國,這個威名赫赫的帝國在亞歷山大大帝的帶領下統一希臘,並進一步幾乎征服了當時歐洲人視角的全世界領土,而為什麼現在希臘人會認為馬其頓帝國是希臘的歷史,亞歷山大是希臘人呢?因為雖然馬其頓人是希臘北疆的蠻族,不是正統的希臘人——雅典人和斯巴達人,但是希臘人不止是雅典人和斯巴達人,馬其頓人也是希臘人。同理,中國不止是是漢人才是中國人,蒙古人也是古代中國人。鳳陽 (留言) 2011年5月12日 (四) 19:59 (UTC)

自以為是的謬論,你所提的問題在前提上就已經錯誤,元清統治中國後可有自稱是宋國人或明國人?更不可能自稱中國人,因為中華民國根本還沒出現,古代的朝代更替完全是國家的征服,也就是說只有現代中國人才認為當時是朝代更替,古人卻認為是完全不同的國家,而且以元清征服者的立場,不可能低能到去認為自己繼承了被自己征服的下等民族的正統,就比如像中國征服南越,會覺得自己繼承只占自己領土一部分的南越正統嗎?不會,同樣的道理,元清怎麼可能蠢到認為自己繼承了被自己歧視的漢人的無聊正統呢?其他的更不用說,完全是中國人阿Q精神的體現,元只可能祭祀成吉斯汗,清也有完顏阿骨打可以拜。
放下充滿謊言的中國歷史吧,事情根本沒那麼複雜,你的「中國人史觀」錯就錯在完全忘了自己才是被征服者,而一直以錯誤的征服者的立場去描述整個歷史,如此寫出來的中國歷史才會創造出一大堆中國自我中心的可笑論點。統一乃共榮也留言2012年3月2日 (五) 17:51 (UTC)
「古代的朝代更替完全是國家的征服」,難道(王莽的)新征服了西漢、北周征服了西魏、北齊征服了東魏、隋征服了北周、北宋征服了後周?由此可見到底誰才是真正的「自以為是的謬論」,呵呵。180.160.45.66留言2013年7月21日 (日) 04:48 (UTC)
原來商征服夏,周征服商,秦征服六國,宋征服十國,元征服宋,明徵服元,清征服明,全部都應該學王莽改成竄位啊?上面這位中國人的腦袋沒問題吧?
其實這叫以偏概全式下三濫辯證法,拿著區區幾個竄位的例子,就想雞毛當令箭代表中國幾千年來的朝代更替規則,這才是真正「自以為是的謬論」,呵呵。122.118.252.177留言2014年7月19日 (六) 10:53 (UTC)
元朝是不是中國的朝代看看它的《建國號詔》就行了,沒什麼好爭的。
問題是大元帝國的領土範圍遠比被征服的大宋帝國大上很多,就像日不落大英帝國比印度大上很多那樣,沒有人會說是大英帝國繼承了印度的正統,所以根本問題就在於大宋帝國的人以及其子孫,並沒有資格說身為征服者的蒙古人是被征服者漢人的後繼者,這種將外來侵略者視為自己繼承人的想法,根本就是腦袋有問題。61.223.229.210留言2016年1月30日 (六) 00:19 (UTC)
沒有人說大英帝國繼承了印度的正統,原因之一是因為大英帝國根本沒有向全世界宣稱大英是古印度王朝的,相反元朝在《建國號詔》中就明確地向全世界宣稱大元是中國歷代王朝的繼承者,屬於「中原正統」,這一點元朝皇帝、元朝遺民以及明朝皇帝都承認,腦袋有問題的,明顯不是其他人。--No1lovesu留言2016年1月30日 (六) 13:07 (UTC)
中國人又在用自己那白癡到只能稱為低賤下流的阿Q精神去扭曲蒙古人的號詔意思了,人家明明說,以前古代的大帝國漢唐等都有個響亮的名字,所以現在老子也要取個響亮的名字叫大元,身為征服者的蒙古人怎麼可能腦殘到去繼承身為下賤奴隸的漢人正統?別笑死人了,看來中國人根本不是腦袋有問題,而是有水母的血統,也就是根本沒有腦細胞。114.26.0.78留言2016年9月22日 (四) 10:52 (UTC)
中原王朝/「中原正統」=漢人正統?到底是其他人的腦袋有問題還是閣下自己不學無術?告訴你一點,在元朝「身為征服者的蒙古人」當「身為下賤奴隸漢人」的奴隸的文獻記載多的是。另外再提醒一下閣下,注意自己的說話態度。--No1lovesu留言2016年9月22日 (四) 11:06 (UTC)

關於大蒙古國皇帝稱呼的使用時間

雖然有證據證明元世祖有使用大蒙古國皇帝的稱呼,但不能表示其先祖成吉思汗是採用大蒙古國皇帝的稱呼,不能以今推古。-- Jason 22  對話頁  貢獻  2011年7月10日 (日) 13:39 (UTC)-- Jason 22  對話頁  貢獻  2011年7月10日 (日) 13:39 (UTC)

元朝統一自安史之亂分裂的中國?

「元朝遂統一全中國,結束了中國自安史之亂以來520多年的分裂局面。」太扯了吧,宋朝的的時候中國不是統一過了嗎?怎麼推出來的。Ivantalk (留言) 2011年7月13日 (三) 11:53 (UTC)


優良條目參選

元朝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分類:歷史 - 歷史上的國家和朝代,提名人: Jason 22  對話頁  貢獻 


爭議

希望有人能提共出處-- Jason 22  對話頁  貢獻  2011年8月6日 (六) 13:37 (UTC)

有關元朝在中國歷史上的地位,存在不同的看法。正面的觀點認為,由於元朝從忽必烈即位後就開始「行漢法」,定國號大元,即位稱帝,使用中原的統治機構來統治人民,並將首都定於中原(大都,即北京),同時管轄地也主要是現在的中國的疆域,因此元朝是中國的一個正統朝代。這種觀點通常對元朝持正面的看法。忽必烈是改大蒙古國國號為大元,中國的元朝時期包括整個蒙古統治的地區,故元帝國及四大汗國當時均成為了中國的領土。例如中華民國國父孫中山曾在三民主義之民族主義中提到:「我們繼承清朝的領土,才有了今天的共和國。」不過,也有人不同意上面的看法,這種觀點認為,元朝(或稱蒙元)是將中國南方代表所謂中國正統的南宋地方政權滅亡,並在中國土地上建立起來的外國或外族政權,因此此時中國處於亡國時期。注意持這種觀點的人所認為的「中國」僅是指原本在中國大地建立統治的漢族政權的中國,而「外族」是以原中國漢族本位稱呼蒙古族。這種觀點通常對元朝持非中國正統的看法。尤其因為他們認為元朝有民族歧視等級制度等政策。而對元朝的看法分歧也延伸出了外蒙古的獨立是復國還是從中國分裂出去的看法分歧。更詳細的內容請參見成吉思汗蒙古帝國條目。

元朝經濟到底好不好

在北方,戰爭和屠殺對生產力的破壞始終沒有得到恢復;南方的生產力也始終沒有恢復到南宋的水品。元代大量流通紙幣,由於紙幣的氾濫造成了嚴重的通貨膨脹。得益於之前南宋對海路貿易的建設,蒙元時期的海路貿易為帝國帶來了可觀的財富。 編輯所謂元朝發達過宋朝的人自己捫心自問一下,看看劍橋百科上的話吧,為什麼要自欺欺人呢? 當蒙古人以武力重新統一中國的時候,南北方之間的差距之大是驚人的,北方的經濟在衰落,而南方正在繁榮(南方是指「歷史上的南方」,即長江下游及東南沿海省份)。人口的遷徙最明顯地體現了這些不同之處。直到唐代還是中國人口中心的北方,此時最多只有1/3的人口。地區性的貿易難以開展,陸路交通日漸衰敗,交通費用十分昂貴,北方已幾乎見不到大城市。可以肯定,蒙古統治者在大都(今北京)建設起一座宏偉的首都,是根據古典中國帝王的規劃而設計的,①但可能最多只有50萬居民。雖然它是當時世界的一流城市,但還沒有宋朝的或中國更早的首都大。前南宋首都杭州仍然是當時中國最大的城市,人口將近100萬。①除去大都,元代中國北方沒有一個城市人口超過10萬,11世紀時的北宋首都開封曾有100萬人口,但在12世紀初被宋朝放棄之後就衰落了。13世紀末整個開封府也僅有18.5萬人在冊。從金朝至蒙古統一前,淮河是南北中國的分界,在元代,淮河以南有許多大城市,人口從25萬到50萬,還有一些城市人口更多。除了縣或路有人口統計數字外,由其管理的城市通常沒有單獨的人口數字,但在1290年的統計數字中,那些擁有大城市的路的人口數字能夠透露出一些實情:揚州路在冊人口 150萬,附近的常州路100萬,嘉興(浙江北部,與杭州接境)225萬,浙江與江蘇還有幾個人口為100萬到250萬的路;在江西北部的饒州路,其中包括瓷器生產中心景德鎮,我們驚奇地發現有450多萬人口。這些數字所表明的人口密集程度,不僅顯示了城市居民可能的稠密度,還向我們顯示了那裡有為工藝和手工業提供的勞動力,有專門用於銷售的農產品,有發達的內河和沿海航運,這些都維持了人口的密集。中國中南部的中心地區在經濟上始終是一體化的,我們知道在蒙古征服之前的南宋時期就一直如此。②日本社會史學家斯波義信提醒我們對「中世紀中國貿易革命」的重視,在其他地方它又被描繪為公元750年至1000年間中國社會的「根本性過渡」,其中最引人注目的特徵就是伴隨着城市化的發展和城市階級及其亞文化的出現而來的「貿易大膨脹」。③在蒙古占領之前的幾個世紀內過渡中的中國的那種發展,在1125年後的中國北方沒有繼續下去,但是在宋朝的南方卻迅速進行。為了回答城市、城市文化、貿易以及農業經濟的商品化這些問題,我們先要面對這樣的問題:元代中國的統一在多大程度上使北方地區恢復了生機,元朝統治是否壓抑了南方的經濟。蒙古人優待西亞商人的組織斡脫,給予他們貿易特權和為國家服務的財政責任。在元帝國範圍內,從波斯和地中海一直到中國和高麗都有斡脫商人活動,他們或許為當時的中國長途貿易更加國際化做出了貢獻。斡脫特權究竟是擾亂了中國的貿易方式,還是全面發展了中國貿易,增加了中國財富?現在我們還不可能給予完整的回答。①人們普遍認為,元代中國的斡脫是蒙古霸主的一個卑劣共謀者,蒙古霸主把從漢人身上榨取來的資金借給他們,資助其不可告人的、傷害政府與人民的活動。居於高位的蒙古人與色目人確實是把錢借給了斡脫商人,斡脫離人又以高利貸形式轉借給地方政府中那些完不成稅收任務的部門,或者是轉借給有同樣經濟需求的個人,然後他們又依靠與地方長官的關係收取債款。說斡脫商人們貪得無厭可能有些言過其實,但是一般人似乎把他們看作很多苦難的根源。對那個時代的描述常常指出斡脫商人「熟悉城市的各條道路」,而那裡恰恰是經商的場所,他們殘酷地運用自己經商的技巧來充實他們自己及其蒙古主子的腰包。

關於元代大都、杭州這樣的大城市的生活有一些描寫。杭州優美的景色、溫潤的氣候,以及她的奢華與娛樂,對蒙古、色目官僚以及宗教人士、商人都有強烈的吸引力。聞名於宋朝最後幾十年的巧奪天工的城市發展,並沒因為被征服而消失。①1275年至1291年來中國的馬可·波羅對這座城市十分了解。他稱她為「華美絕倫的城市,在世界上首屈一指」。但14世紀中葉這座大城市遭到毀滅性的火災,在元末內戰中又幾次易手。顯然在有元一代她走了下坡路。還沒有其他城市顯示出這種值得注意的發展。大運河的重新開發無疑對國內經濟產生了有益的影響。其工程不涉及江南段,即杭州至長江段,但是江蘇北部的運河要重修,一直向北延伸,從黃河直到大都。1340年以後它毀於洪水,並因戰事而使運輸受阻。北方和南方經濟上的一體化首先得益於運河的重建,但卻沒有繼續得到完全與長久的利益。在北運河兩旁的商業大城市得以再生卻並不繁榮。在元代似乎沒有哪類經濟得到真正的繁榮,而不同地區條件的差別是相當大的。(劍橋中國史-遼西夏金元史)--—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風雅華夏對話貢獻)於2011年8月28日 (日) 16:02‎加入。

接下來可以把特色條目的所謂元朝進行修正了,自欺欺人毫無道理,在元代似乎沒有哪類經濟得到真正的繁榮,而不同地區條件的差別是相當大的。--—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58.37.237.96對話貢獻)於2011年8月28日 (日) 20:53‎加入。

所謂「不受儒家思想重農抑商,而商業發達。」易引起各種歧義,不知是否別有用心,可以修正掉了,儒家思想對於「務農」和「經商」卻有偏向性,但這不是元代商業經濟比較發達的所謂原因,更何況元代「不受儒家思想」經濟還不如宋代發達。--—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風雅華夏對話貢獻)於2011年8月28日 (日) 22:47‎加入。

大蒙古國和元朝

有關於這兩個國家的關係已經說明夠多了,其關聯資料不應該占據過多,希望能另建條目說明,先移到這裡。-- Jason 22  對話頁  貢獻  2012年1月17日 (二) 12:58 (UTC)

元世祖忽必烈在庚申年(1260年)農曆四月發布的即位詔書《皇帝登寶位詔》全文,在即位詔書中,忽必烈自稱為「」,稱他的哥哥元憲宗蒙哥(1251—1259年在位)為「先皇」。此即位詔書節選自元英宗時期元朝官修政書《大元聖政國朝典章》(簡稱《元典章》),台北國立故宮博物院藏元刊本之影印本。《皇帝登寶位詔》全文之後的詔書為元世祖忽必烈在中統元年(1260年)五月發布的《中統建元詔》,建年號「中統」。

5月15日[1],頒布即位詔書《皇帝登寶位詔》[2]6月29日),忽必烈發布《中統建元詔》[3],正式建年號「中統」。

大蒙古國皇帝這個稱號,歷史記載來源於至元三年(1266年大蒙古國皇帝忽必烈給日本的國書,在國書中,忽必烈在國書開頭自稱「大蒙古國皇帝」,在後面的內容中,自稱為「」,此時距離他1271年改國號為「大元」,正式建立元朝,還有5年時間。 以下選自《元史》卷208,是至元三年(1266年)大蒙古國皇帝忽必烈給日本的國書全文: 「大蒙古國皇帝奉書日本國王:朕惟自古小國之君,境土相接,尚務講信修睦。況我祖宗,受天明命,奄有區夏,遐方異域,畏威懷德者,不可悉數。朕即位之初,以高麗無辜之民久瘁鋒鏑,即令罷兵還其疆域,反其旄倪。高麗君臣感戴來朝,義雖君臣,歡若父子。計王之君臣亦已知之。高麗,朕之東籓也。日本密邇高麗,開國以來,亦時通中國,至於朕躬,而無一乘之使以通和好。尚恐王國知之未審,故特遣使持書,布告朕志,冀自今以往,通問結好,以相親睦。且聖人以四海為家,不相通好,豈一家之理哉。以至用兵,夫孰所好,王其圖之。」具體請參看 《元史·外夷一·日本》[4]

  • 關於以上論點似乎有誤,蒙古皇帝稱號不是源自至元三年,根據元史,早在元太祖時期就有了。另外就算元成祖繼位蒙古領導人時用皇帝號,也在1260年稱帝時使用,而不是1266年給日本的國書時才自稱。不然,就只是漢人官員將汗意譯成皇帝而已-- Jason 22  對話頁  貢獻  2012年1月20日 (五) 15:21 (UTC)
  • 除元末時、高麗國不是內屬國、而是封國《元代朝鮮半島征東行省研究》《元代征東行省新論》。「拉施特、《史集》第二卷、商務印書館」、328頁載「一級・丞相(元代右尊左卑、右丞相・阿刺罕,阿塔海,禿忽魯)、二級・太傅、三級・平章政事(闊里吉思,撤勒帖木児)、四級・右丞、五級・左丞」、331頁載「高麗省(KWKWLY)・・・其篾力稱為王。忽必烈合罕曾以自己的一個女児給予他、他的児子是合罕的寵児、但他在該処併非王。」--42.124.31.98留言2013年1月3日 (四) 23:25 (UTC)

1231年蒙古軍進攻高麗;1258年崔氏政權跨台,國王投降蒙古,雙方達成和平協議。高麗成為元朝藩屬國,但保留國家主權和自身文化。不服投降蒙古的三別抄義軍發動抗蒙古戰爭,戰爭直至1273年才結束。

節錄征東行省內文

1280年,元朝為了東征日本,在朝鮮半島設置征東行省(又稱日本行省或征日本行省),在高麗首都開城派遣「達魯花赤」監督高麗國政。1281年,隨着進攻日本失敗曾一度解散征東行省;1287年,復設征東行省,並以高麗國王兼任征東行省達魯花赤(丞相),成為元朝的藩屬國,直到1356年恭愍王回復時高麗朝廷才重新完全掌握統治權。

1313年元仁宗下詔恢復科舉,全國共在17個省級區域設17處鄉試科場,按照不同的地方的人口和民族進行名額分配,從赴試者中選300名合格者次年二月到大都參加會試。值得注意的是,征東行省(高麗)也有鄉試科場,並在300名鄉試中選者中有3人的名額。[5]這也是元朝時期對高麗進行有效管轄的有力證據。

元英宗(1320年—1323年在位)曾經想把征東行省(高麗王國)郡縣化,罷征東行省,改立三韓行省,完全和元朝的其他行省一個待遇,「制式如他省,詔下中書雜議」,因為集賢大學士王約說:「高麗去京師四千里,地瘠民貧,夷俗雜尚,非中原比,萬一梗化,疲力治之,非幸事也,不如守祖宗舊制。」得到丞相的贊同,設立三韓行省奏議沒有實行。最終高麗國祚得以存續,高麗人知道後,為王約畫像帶回高麗,為之立生祠,並說:「不絕國祀者,王公也。」[6]

征東行省不是傀儡國

  • 據《程尼娜・元代朝鮮半島征東行省研究》「忽必烈征服高麗國之初,在高麗國設置了監督屬國之政的官員達魯花赤。其後為了加強對高麗國的統治,1287年元朝在高麗國設置了具有羈縻特點的特殊行政區建置――征東行省。」「元朝末年,高麗恭愍王在位期間,征東行省作為元朝特殊行政區的職能被高麗國自行取消,高麗國又恢復到原來內屬國的地位。」
  • 據《史集・第二卷 商務印書館》「高麗省・・・其篾力稱為王。忽必烈合罕曾以自己的一個女児給予他、他的児子是合罕的寵児、但他在該處並非王。」
  • 據《元史》右丞相・阿刺罕,阿塔海,禿忽魯等、左丞相・高麗王。(元代右尊左卑)--112.138.140.4留言2013年1月4日 (五) 20:10 (UTC)

(:)回應

  • 回復第一條:你對《元代朝鮮半島征東行省研究》一文斷章取義,而且根本不理解那句話的意思。同文還說「後期(1287年至元末)元朝在高麗國設置的征東行省,是具有羈縻特點的地方行政建置。元朝地方最高行政建置是行省,征東行省是因內屬國——高麗國而設置的,它與內地的行省不同,高麗國並沒有因為征東行省的設置而消失,而是始終保持着很強的獨立性,元朝以高麗王為行政長官,以高麗官吏為行省的主要官員,因高麗國俗而統治之。但是征東行省官員在名義上是由元朝任命,執行元朝的旨意,代表中央統轄高麗,它又具有元朝政府設在高麗國的派出機構的特點。」(見該文第一章),「征東行省是元朝為強化對內屬國——高麗的統治而設置的,是元朝統轄高麗國的首腦機構」(見該文第二章)。可見作者的觀點與你所認為的完全不同。你所說的「元朝末年,高麗恭愍王在位期間,征東行省作為元朝特殊行政區的職能被高麗國自行取消,高麗國又恢復到原來內屬國的地位」一句出自該文第四章,接下來部分作者敘述的是高麗恭愍王決定與元朝逐漸斷絕關係,自行廢除了征東行省這一機構並向元朝報告,元朝不得已承認了這一既定事實;不久後,高麗就同元朝斷絕了關係。原文鏈接在這裡,自己去看。
  • 回復第二條:《史集》是伊兒汗國的波斯人所纂,波斯距離高麗很遠,他們對高麗的了解未必準確。查《元史》,元朝從未存在過「高麗省」的機構,證明《史集》記載存在錯誤。
  • 回復第三條:這條記載與你要證明的東西是八竿子都打不着。《宋書·倭國傳》記載:「(南朝宋元嘉)二十年,倭國王濟遣使奉獻,復以為安東將軍、倭國王。」按你的邏輯,「高麗王被任命為左丞相證明高麗那時候是元朝領土」,這條記載「日本王被任命為安東將軍」,是不是能證明當時日本是中國南朝宋的領土?荒唐邏輯。
  • 自此你所有論據均被駁斥。而中國大陸權威書籍譚其驤出版的《中國歷史地圖集》,高麗被標註為一個國家,不是元朝的一部分。高麗雖然也被標註為「征東行省」,但被標識在元朝版圖之外。(原圖在這裡)這體現出了譚其驤對於征東行省這個特殊的行政建置的觀點,與上面的那位學者程尼娜不謀而合。該地圖冊也是中國歷史地理學的最權威書籍,因此應該予以採納。--122.90.105.3留言2016年4月28日 (四) 15:04 (UTC)

(:)回應

  • 第一條,羈縻地方是高度自治的內地行政區劃,元朝任命的行政官職(左丞相)行省最高官職之右丞相,不是屬國就是內藩。內屬國是封國的一種。
  • 第二條,史集是蒙古帝國研究中最重要的書籍。不是史集內容的錯誤,你的錯誤。
  • 第三條,倭王武不被任命行政官職(刺史,牧等)南朝宋交給軍權。高麗王,元朝任命行政官職(蒙古族高官的職位更高)--2403:7800:A4A6:FC00:E51F:CD51:34B5:4910留言2016年4月30日 (六) 05:25 (UTC)

(:)回應上面那位主觀。第二條不能成為有效觀點。----損齋留言2016年4月30日 (六) 05:48 (UTC)

關於蒙古領導人是用皇帝稱號或是大汗稱號

似乎在蒙古的漢文書信或是元史在蒙古時期的敘述,都是稱蒙古皇帝而沒有看到蒙古大汗。

  • 例如元史的元太祖(成吉思汗):元年丙寅,帝大會諸王群臣,建九斿白旗,即皇帝位於斡難河之源,諸王群臣共上尊號曰成吉思皇帝。(元史卷一 本紀第一太祖)
  • 元太宗(窩闊台汗):諸王百官大會於怯綠連河曲雕阿蘭之地,以太祖遺詔即皇帝位於庫鐵烏阿剌裏。(元史卷二本紀第二  太宗)
  • 元定宗(貴由汗):太宗崩,皇后臨朝,會諸王百官於答蘭答八思之地,遂議立帝。元年丙午春正月,張柔入覲於和林。秋七月,即皇帝位於汪吉宿滅禿裏之地。帝雖禦極,而朝政猶出於六皇后雲。
    • 這段有點怪,蒙古的皇后真的是稱皇后嗎?

其他的就更不用說了,難道蒙古帝國開國是稱皇帝而非汗嗎?那這樣蒙古皇帝也不是忽必烈所開創的,而是成吉思汗就有了? 我覺得不是這樣的,

      • 由於元史是由明朝的漢人宋濂所撰寫。其書寫的方式可能是按造中國皇帝的格式撰寫,所以才會有大蒙古國就有皇帝的稱號,而非大汗的稱號。
      • 或是說大蒙古國的領導人是稱汗,而「汗」在當時的漢人官員意譯成皇帝?
  • 由於元史的內容比較草率、不確實又模糊,後來又有新元史的出現
  • 新元史的元太祖(成吉思汗):元年丙寅,帝大會部眾於斡難河之源,建九斿白纛,即皇帝位。群臣共上尊號曰成吉思合罕。先是,有巫者闊闊出,蒙力克之子也,自詭聞神語,畀帖木真以天下,其號曰成吉思。群臣以劄木合僭號古兒罕,旋敗,乃廢古兒罕不稱,而從闊闊出之言,尊帝為成吉思合罕。國語「成」為氣力強固,「吉思」為多數也。
  • 尊號是成吉思合罕,其中的合罕確實是大汗,所以當時應該沒有用皇帝的稱號。
  • 元太宗(窩闊台汗):秋八月已未,諸王百官會於怯綠連河闊迭額阿剌勒,請帝遵太祖遺詔即位,共上尊號曰木亦堅合罕。
  • 同樣的,當時的尊號也是用合罕,並非皇帝,所以確實沒有用皇帝稱號。史書中的「皇帝」只是史家表達的方式而已,當時仍然用「合罕」來稱呼。
  • 元成祖(忽必烈汗):中統元年春三月戊辰朔,車駕至開平府,哈丹、阿隻吉率西路諸王,塔察兒、也先哥、忽剌忽兒、爪都率東路諸王來會,偕文武大臣勸進。帝三讓,諸王、大臣固請。辛卯,即皇帝位。遣高麗世子倎歸,以兵送之,仍赦高麗境內。
  • 忽必烈是在本年稱帝,但是史書只有寫即皇帝位,也沒有尊號,所以不知道是用「合罕」或是「皇帝」的稱號
  • 總之,蒙古領導人到底有沒有用大汗號,皇帝號到底是甚麼時候才用的呢?-- Jason 22  對話頁  貢獻  2012年1月20日 (五) 15:10 (UTC)
  • 另外,著名歷史學家,復旦大學教授姚大力認為,1254年之前,蒙古帝國最高統治者的蒙語尊號是「」。至少從1257年開始,蒙古帝國最高統治者的蒙語尊號變為「合罕」。 以下內容節選自姚大力的論文《「成吉思汗」,還是「成吉思合罕」? 》(節選自姚大力的著作《北方民族史十論》,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2007年出版):1254年的蒙文「少林寺碑」尚使用「蒙哥汗」的稱號;在1257年初的「釋迦院碑記」中,我們已讀到「蒙哥合罕」的蒙文語詞。而1261年的蒙文碑銘則表明,自從忽必烈即位之日起,元朝皇帝便一向用它作為正式的蒙語稱號。……至少從1257年開始,蒙古統治體系已接受了以「合罕」作為最高統治者名號的用法。[http://www.china.com.cn/weekend/txt/2006-07/14/content_6275445.htm 姚大力:《「成吉思汗」,還是「成吉思合罕」? 》。
來源出處
  1. ^ 元世祖忽必烈發布《皇帝登寶位詔》的時間,《元史》記載為庚申年四月四日(1260年5月15日),《大元聖政國朝典章》(簡稱為《元典章》)記載為庚申年四月六日,《元史》是根據元朝官修的《元世祖實錄》修成,在詔書內容上會有所增刪,但是日期會嚴格按照《元世祖實錄》記載,而《元典章》在印刷過程中,在日期方面可能會有錯誤,故此處以《元史》記載為準。
  2. ^ 根據元英宗時期出版的官修政書《大元聖政國朝典章》(簡稱為《元典章》,台北國立故宮博物院藏元刊本之影印本)卷一《詔令卷之一》記載,忽必烈即位詔書的名字是《皇帝登寶位詔》,其詔書內容和《元史》記載有個別地方有所差別。根據《元史》卷四《世祖本紀一》記載,中統元年四月,「辛丑,以即位詔天下。詔曰:   朕惟祖宗肇造區宇,奄有四方,武功迭興,文治多缺,五十餘年於此矣。蓋時有先後,事有緩急,天下大業,非一聖一朝所能兼備也。先皇帝即位之初,風飛雷厲,將大有為。憂國愛民之心雖切於己,尊賢使能之道未得其人。方董夔門之師,遽遺鼎湖之泣。豈期遺恨,竟勿克終。   肆予沖人,渡江之後,蓋將深入焉,乃聞國中重以僉軍之擾,黎民驚駭,若不能一朝居者。予為此懼,驛騎馳歸。目前之急雖紓,境外之兵未戢。乃會群議,以集良規。不意宗盟,輒先推戴。左右萬里,名王巨臣,不召而來者有之,不謀而同者皆是,咸謂國家之大統不可久曠,神人之重寄不可暫虛。求之今日,太祖嫡孫之中,先皇母弟之列,以賢以長,止予一人。雖在征伐之間,每存仁愛之念,博施濟眾,實可為天下主。天驏道助順,人謨與能。祖訓傳國大典,於是乎在,孰敢不從。朕峻辭固讓,至於再三,祈懇益堅,誓以死請。於是俯徇輿情,勉登大寶。自惟寡昧,屬時多艱,若涉淵冰,罔知攸濟。爰當臨御之始,宜新弘遠之規。祖述變通,正在今日。務施實德,不尚虛文。雖承平未易遽臻,而饑渴所當先務。嗚呼!歷數攸歸,欽應上天之命;勛親斯托,敢忘烈祖之規?建極體元,與民更始。朕所不逮,更賴我遠近宗族、中外文武,同心協力,獻可替否之助也。誕告多方,體予至意!」
  3. ^ 根據元英宗時期出版的官修政書《大元聖政國朝典章》(簡稱為《元典章》,台北國立故宮博物院藏元刊本之影印本)卷一《詔令卷之一》記載,忽必烈建年號中統的詔書的名字是《中統建元詔》,其詔書內容和《元史》記載有個別地方有所差別。根據《元史》卷四《世祖本紀一》記載,中統元年五月十九丙戌日(1260年6月29日),「建元中統,詔曰:   祖宗以神武定四方,淳德御群下。朝廷草創,未遑潤色之文;政事變通,漸有綱維之目。朕獲纘舊服,載擴丕圖,稽列聖之洪規,講前代之定製。建元表歲,示人君萬世之傳;紀時書王,見天下一家之義。法《春秋》之正始,體大《易》之乾元。炳煥皇猷,權輿治道。可自庚申年五月十九日,建元為中統元年。惟即位體元之始,必立經陳紀為先。故內立都省,以總宏綱;外設總司,以平庶政。仍以興利除害之事、補偏救弊之方,隨詔以頌。於戲!秉籙握樞,必因時而建號;施仁發政,期與物以更新。敷宣懇惻之辭,表著憂勞之意。凡在臣庶,體予至懷!」
  4. ^ 蒙古國牒狀至元三年(1266年)大蒙古國皇帝忽必烈給日本的國書掃描圖片,這是1268年的複製品,現藏於日本東大寺尊勝院,被稱為「蒙古國牒狀」『調伏異朝怨敵抄』。
  5. ^ 《元史·選舉志一·科目》
  6. ^ 根據《元史》卷一百七十八《王約傳》記載:朝廷議罷征東省,立三韓省,制式如他省,詔下中書雜議,約對曰:「高麗去京師四千里,地瘠民貧,夷俗雜尚,非中原比,萬一梗化,疲力治之,非幸事也,不如守祖宗舊制。」丞相稱善,奏罷議不行。高麗人聞之,圖公像歸,祠而事之,曰:「不絕國祀者,王公也。」節選自《元史》卷一百七十八《王約傳》

蒙古領袖稱號

蒙古語裡有兩個表示首領的詞,ᠬᠠᠨ(拉丁轉寫qan,《蒙古秘史》記音「罕」[「中」表示發音部位偏後],西里爾文хан)和 ᠬᠠᠭᠠᠨ(拉丁轉寫qaγan,《蒙古秘史》記音「合罕」,西里爾文хаан)。以下為簡便只引西里爾文。хан可能是蒙古語的固有詞,成吉思汗當年的稱號就是這個。窩闊台採用來自突厥語的хаан作為稱號,以示和成吉思汗其他子嗣的區別(察合台等都稱хан)。此後хаан演變成一種高於хан的稱號,元朝皇帝和北元皇帝都自稱хаан,而成吉思汗的хан也逐漸被хаан取代。姚大力的文章也描述了這個過程(他也提到1252年蒙哥就被稱為хаан;他舉出蒙哥被稱為хан只有1254年一例,似乎不能說明什麼)。14世紀以來的蒙古語文獻,都是以хаан作為皇帝(包括成吉思汗以來蒙古帝國的所有皇帝)。無論漢字記音的《蒙古秘史》,還是蒙古文寫成的《蒙古源流》,都一致把成吉思汗寫作хаан

再來說翻譯的問題。хан現代一般音譯成「汗」,就不討論了。前面提到хаан在《蒙古秘史》裡作「合罕」,但這只是蒙古語的記音,不是音譯,漢語文獻很少有這麼用的。元朝хаан一般就譯作「皇帝」,《元史》裡也是這樣。成吉思汗在《元史》裡作「成吉思皇帝」。至於清末《新元史》把хаан譯作「可汗」,雖然從詞源上有一定道理,但是和蒙古語音相差很大,並不理想。

建議:

  • 刪除各條目含「合罕」的「尊號」(多數是原創組合)。《蒙古秘史》有記音的應引用秘史原文。
  • 蒙古語譯音應給出來源。儘量用更早的文獻替代《新元史》。
  • 成吉思汗蒙哥條外,其他皇帝條目沒有必要引用姚大力的文章。
  • 參照en:Khan (title)en:Khagan擴充可汗條。

Dalt (留言) 2012年2月26日 (日) 06:29 (UTC)

關於「木亦堅」

新元史》稱窩闊台尊號「木亦堅」(《新元史‧卷四‧本紀第四‧太宗》:「秋八月已未,諸王百官會於怯綠連河闊迭額阿剌勒,請帝遵太祖遺詔即位,共上尊號曰木亦堅合罕。」),但是似乎沒有其他史料支持。《新元史》是現代人編寫的,又沒有按照現代學術文獻的標準加注釋和參考文獻,似乎不是可靠的來源。Dalt留言2012年3月7日 (三) 05:17 (UTC)

關於你加入的「烏薩爾汗」,請問你用的是哪個版本的《新元史》?我看到的1935年版《新元史》,卷二十六(昭宗本紀)和卷二十七(宗室世表)都作「烏薩哈爾汗」,而不是「烏薩爾汗」。另外關於卓里克圖恩克可汗是兩個人,我在卓里克圖條里加了詳細的依據(都是原始史料和學術論文,不是科普書)。我可以把這些來源加到這個頁面,不過想先徵求一下你的意見。Dalt留言2012年3月7日 (三) 18:13 (UTC)

關於烏薩爾汗,我是參考s:新元史/卷026中的「弟脫古思帖木兒嗣,惠宗第二子也,改元天元,在位十年,國語曰烏薩爾汗。自脫吉思帖木兒以後世次,詳《宗室世表》。」,如果真實的新元史並非如此則煩請修正,謝謝你。另外,由於帝王列表時常被人認為有原創之嫌,所以現在改採有爭議的地方,一定要以有根據、有來源出處才可以放上。而且如果有分歧之處主流與非主流都要附上才可以,不然是不行的。-- Jason 22  對話頁  貢獻  2012年3月11日 (日) 02:10 (UTC)
關於北元帝王的部分,因為我手邊沒有資料,所以只好先刪除。如果有來源出處再補上。-- Jason 22  對話頁  貢獻  2012年3月11日 (日) 02:11 (UTC)

維基文庫里的《新元史》是簡體錄入版,有相當多的錯誤,不是可靠的來源。我在圖書館查了幾個版本的《新元史》,都是「烏薩哈爾汗」。

對於來源有分歧的情況,我想在相關條目里說清楚就可以了,不一定都要放在這個表里。比如必里克圖汗愛猷識理達臘,明王世貞說他是「昭宗」,清《蒙古世系譜》說他是「哲宗」,但是現代學者多不接受「哲宗」一說,這個情況在元昭宗條已經詳細說明。你覺得還需要加到這個表里嗎? Dalt留言2012年3月11日 (日) 21:55 (UTC)

關於拖雷汗國

蒙古本部歸拖雷管,元帝國就是蒙古本部的延伸,所以理論上史書中有人口中談及的拖雷汗國應該就是大元帝國吧?可是本文中從始至終沒有出現拖雷汗國。是否需要補充相關內容?——全麥麵包請張嘴2012年12月25日 (二) 10:18 (UTC)

關於金元醫家李杲師承的不同意見

李杲(李東垣)應當師承張元素,而非劉完素。張元素並未列入金元四大家,與劉完素同時,稍晚。張元素主要醫學思想見於《醫學啟源》和《臟腑標本寒熱虛實用藥式》,與《中藏經》似乎存在一些聯繫。從某種角度來看,其貢獻尙高於金元四大家,實為一代宗師。李杲可能私淑過劉完素。--—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YOYAZI對話貢獻)於2013年1月28日 (一) 00:20‎加入。

元朝時期高麗地位

元朝時期高麗的地位:中國大陸權威書籍譚其驤出版的《中國歷史地圖集》,高麗被標註為一個國家,不是元朝的一部分。高麗雖然也被標註為「征東行省」,但被標識在元朝版圖之外。(原圖在這裡)該地圖冊是中國歷史地理學的最權威書籍,因此應該予以採納。另請參見這裡。--122.90.105.3留言2016年4月28日 (四) 13:52 (UTC)

關於元朝時期高麗的地位的討論,由於涉及維基共享那裡地圖編輯戰,需要徵求大家的意見

高麗曾是元朝的附庸國,元朝曾在高麗設置征東行省

然而據我了解,「征東行省」在歷史上的地位非常特殊的,高麗國王兼任行省的最高長官,事實上擁有高度自治權,雖然有元朝派有達魯花赤監視內政。而「高麗」這個國家仍然是存在的,並沒有因為「征東行省」的設置而滅亡。這麼說高麗和元朝的關係有點像琉球國和薩摩藩的關係,日本在那個時候也派人去琉球監督內政。

而元朝另一些行省只是為了軍事目的而虛設的,例如越南的交趾行省、占城的占城行省、緬甸的緬中行省。所以我認為當時的「行省」與今天的「省」並不能完全劃上等號。

那麼問題來了,元朝的地圖上,究竟是否應該把高麗畫在元朝版圖之內?根據中國大陸權威書籍譚其驤出版的《中國歷史地圖集》,高麗被標註為一個國家,不是元朝的一部分。「高麗」二字旁邊標註有「征東行省」。原圖在這裡)我認為既然是中文界權威書籍,就應該採納其意見,把高麗當作獨立的國家。貌似韓國人也採納我們權威界的觀點。然而卻有些人不斷在維基共享大搞回退戰[1],主要的爭議就是高麗是否是獨立的國家。我在英文版維基貢獻討論頁都發起了討論。希望大家在這裡或在那兩處地方發表一下個人看法。--122.90.81.62留言2016年4月27日 (三) 15:33 (UTC)

  • 你說的沒有錯。總之,高麗當時是元朝附庸國,不是獨立國,但也不是元朝一省。只能用特殊顏色標示吧----2016年4月28日 (四) 16:01 (UTC)—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114.45.202.199對話貢獻)加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