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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張氏叔侄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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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求與聶海芬合併[編輯]

作為人物傳記,聶海芬這一篇滿足WP:1EMilkyDefer 2024年3月2日 (六) 04:46 (UTC)[回覆]

聶也涉及馬廷新殺人冤案,此人作為「女神探」的其他來源大量新聞報道等等,鮑志恆也有對其對馬案報道,在長期擔任法制新聞總監等的其他事件可報道,這次沒寫並不代表這些人應該被一個1E全併入他們涉及的一個事件中。--羅放留言2024年3月2日 (六) 05:31 (UTC)[回覆]
已經補充聶在其他事件中被報道的內容並移除相應模版。--羅放留言2024年3月5日 (二) 20:32 (UTC)[回覆]

請求與鮑志恆合併[編輯]

鮑志恆也是WP:1E MilkyDefer 2024年3月2日 (六) 04:48 (UTC)[回覆]

聶也涉及馬廷新殺人冤案,此人作為「女神探」的其他來源大量新聞報道等等,鮑志恆也有對其對馬案報道,在長期擔任法制新聞總監等的其他事件可報道,這次沒寫並不代表這些人應該被一個1E全併入他們涉及的一個事件中。--羅放留言2024年3月2日 (六) 05:31 (UTC)[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