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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清朝官員服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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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詞的準確性[編輯]

外袍俱有團補、方補的,根據《欽定大清會典圖》,皇帝用叫袞服,皇子用叫龍褂,親王及以下均叫補服。—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陳雲源對話貢獻)於2018年5月22日 (二) 15:28 (UTC)加入。[回覆]

關於清朝冠服[編輯]

清朝冠服中,分為禮服(朝服)和吉服,文中有大量用詞有誤。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陳雲源對話貢獻)於2018年5月22日 (二) 15:28 (UTC)加入。[回覆]

關於重新編輯該條目[編輯]

清朝官員服飾,官方會典制定的有禮服、吉服、常服、行服、雨服。目前該條目更多的是闡述禮服。另外在服飾制度方面,皇帝、皇太后、皇后、皇子、親王等,並不屬於官員。放寬鬆一點,皇帝、皇后可以算具有職位的「官員」,但如親王、郡王、貝勒、貝子等均為世爵,雖然其一般都會擔任官職,但用次方面還欠妥當。故,我認為條目更名或者內容以大清冠服為主,冠服其就包含帽子、服裝。鑑於中立,稱為「大清」亦嘗不可,畢竟可以認為是一個已不存在的政權/國家。但對於普通用戶來說,官員服飾可能會更為方面查閱。鄙人迫切希望有關該條目的編輯者進行討論,在清朝冠服方面,鄙人研究深透,以《欽定大清會典圖》、《清史稿》為主要參考資料,雖然有限,但也權威。 請相關編輯者給與已經,是否可以重新編輯(排版)和更名。陳雲源留言2018年6月7日 (四) 18:11 (UTC)[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