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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新聞七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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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新聞七日報
類型附印於德臣報的中文專頁
版式報刊式
創辦者陳言
出版商香港德臣聖地
主編陳言
創刊日1871年3月11日
停刊日1872年4月6日
語言中文(繁體)
總部早期位於香港威靈頓街近安慶台的右邊,並設有自己的印刷工場。
售價每季度付費1元

中外新聞七日報》是鴉片戰爭後香港英文《德臣報》上專辟的周末中文版。1871年3月11日創刊,每逢星期六刊發。由陳言(藹亭) 主編。它以 「香港第一家沿着華人意旨而辦的華文報」 自居。3月25日該報所刊 《告白》 稱:對 「選譯泰西近事,於國政民情、兵刑工商諸大端,無不採取」,而於 「中國近聞之尤關緊要者,亦復錄之不遺」; 還強調說: 「本館設報之意,原不圖弋利求本,惟欲中國士商益增識見,擴新耳目。」 它廣登國際、國內和本港新聞,曾對普法戰爭和巴黎公社作過甚為詳細的連續報道。同年4月15日起開始有評論,載有 《保民說》、《開煤礦論》、《金銀礦論》、《勸人從善論》 等文。7月8日,刊載陳藹亭所撰 《創設華字日報說略》 一文,闡述其新聞觀點。1872年4月6日該報停刊,改出獨立發行的《香港華字日報》。[1]

發行始末[編輯]

創刊[編輯]

《中外新聞七日報》創刊於1871年3月11日(辛未年二十一日),主持者就是「西學巨擘」(王韜語)陳言(靄廷)。從此以後,《德臣報》(The China Mail)每周六有一版題為《中外新聞七日報》的中文專頁,它其實也就是《香港華字日報》的前身。

停刊[編輯]

1872年4月6日(壬申年2月29日),也就是《中外新聞七日報》的停刊號,《德臣報》當局還特地在其右上角,登了一則啟事,明確指出該中文報將易名為《香港華字日報》獨立出版。啟事指出:「啟者,本館之七日錄自派此期之後,擬改為香港華字日報,定開四板,除禮拜外,間日遣人送派,兼增列貨架行情、船舶消息,唯事關創始,未易驟成,故仍俟至三月初旬乃發……」。不僅如此,在《中外新聞七日報》的最後數期,「德臣新聞紙館」當局還一再刊登長達八百字的「本館告白」,詳述該報設立「唐字新聞紙」(香港華字日報)的目的、方針、內容、對象向讀者及發行網等,並敦請各界予以積極的支持。

特徵及內容[編輯]

版面形式[編輯]

《中外新聞七日報》每周六附印於《德臣報》。《德臣報》每天出四大版,周末則出版八大版。

《中外新聞七日報》最初四個月刊於《德臣報》的第三版,1871年8月5日以後則移至第七版。

除了創刊號(辛未年正月二十一日,1871年3月11日)中文專頁只佔全版三分之二的版面之外,《中外新聞七日報》版面的基本樣式如下:全版直線分五大欄,每欄欄高105字,橫為9字,扣除右邊兩欄之上端寫着《中外新聞七日報》的報名及發行年月日(以陰曆書寫)的版頭(約佔72字),全版可容納4725字。在改版的底邊,則清楚表明:「此新聞紙系香港德臣聖地印刻」。[2]

內容[編輯]

《中外新聞七日報》除了1871年3月11日創刊號之外,基本上可以分為下列幾方面:(1)本港新聞;(2)中外新聞;(3)選錄京報上海新報等。此外,《中外新聞七日報》也刊登通告和廣告,但為數不多。究其原因,主要是因為該報只是附屬於《德臣報》的中文專頁,《德臣報》本身在其分類廣告欄中還繼續辟有「Chinese Advertisement」(中文廣告)欄,因此,該報關所接受的中文通告和廣告,未必一定要刊登於版位有限的《中外新聞七日報》。

《中外新聞七日報》的內容以新聞為主,而且一開始就以「替華人說話」為標榜。雖不可能與英國以及香港殖民地當局公然唱反調,但相對上,很少出現歌頌英國以及香港殖民地當局的文章,更不替他們在中英問題上作任何露骨的辯護。它以香港「首家完全按照華人方針而辦的中文報」( The first Chinese Newspaper ever issued under purely native direction)自居,除了極力勸人為善,提倡「轉移習俗」之外,也積極地替當地華人爭取民生的改善。《中外新聞七日報》的上述態度,具體地表現在下列的幾個問題上:

(1)批評當局厚此薄彼的措施。 在一篇談論香港水供問題的短評中,該報首先指出:「民非水火不生活,水火之用誠不可一日無也。」接着指出對於這「不可或無之物」,如果不能使之充足,民眾必然會發出怨言,特別是由於近日天時旱亢之香港已達到「各處水喉涓滴俱無」的嚴重地步。尤其令該報憤憤不平的是,在水供問題上,華人區和西人居住之地有截然不同的現象:「附近西人居住之地,則泉源不絕,非近西人居住之地則日夜全無。」該報懷疑其中有人「暗為扼制」,並指出居港華民在這個問題上,已達到「不敢言而敢怒」的程度。該報同時指出,居港華民同樣繳納水火費,不該受到不平等的待遇(「蓋水火之餉,均以按租輸納,故應中外如一,無分彼疆此界」)。不僅如此,該報還主張華民聯名向華民政務司申訴,籲請當局以民為本、重視民生的改善。這篇評論文章,顯然是表達了華民社會的心聲,發揮了輿論的作用。

(2)批評當局設賭館徵稅的政策。 從創刊開始,《中外新聞七日報》就極力主張香港當局應當明文禁賭。在報道一則因賭而失信的法庭新聞時,該報便借題發揮地寫道:「噫!賭博之害人甚矣哉。傾家產、干典刑、喪廉恥、陷性命,其弊必至於如此。此明賭之所以當禁也。」它接着指出:「明賭則人甚以賭為無傷,而犯之者多矣。即禁而賭未能盡革,則稍加自好者必不陷入其中,賭風庶幾稍靖。今衙中按牘累為因賭而致虧空者,幾於不勝枚舉,然賭館之開閉多而利少也明矣!為上者曷不加意哉!」換句話說,該報認為禁賭固然無法達到盡除賭博之風氣,但至少可以使賭博風不至於過於熾熱。因為這樣一來,稍知自愛者必不會參加。它籲請當局重加考慮,廢除這「弊多利少」,准許合法賭博的政策。 同日,該報在報道有關前任香港總督在英京接受「巴圖魯男」號之銜頭時,就很委婉地指出:麥總督(指麥當奴,Sir Richard Graves MacDonnel, 1814-1879)在香港的一切政事,「雷厲風行、興利除弊,令人景仰,唯開設賭館收稅餉一節,未免有沾其清名」。正是基於上述的立場,該報無時無刻不發出諸如「賭為盜源,誘盜無殊於誘賭」,禁賭一節乃本港風俗盛衰所系誠非小故「等評論。 與此同時,該報也一再報導香港士商聯名呈稟英京,要求禁賭的新聞。1871年12月23日,該報在最顯著的頭條位置,刊登了一則獨家新聞,全文如下:」前錄港中賭博革除之舉,現已訪得實耗,在於英京正月一日即唐末之本月二十一日。興利除弊,此雖居官之首務,而此都人士亦與受其愛育恩焉。」一個月後,《中外新聞七日報》再進一步證實獨家新聞並非臆測之餘,還寫了一篇類似「新聞解說」的文章,詳述麥都憲當年(1867年)決定讓賭博合法化的社會背景。該報對有關事宜,一向頗有微詞,但在爭取到禁賭目的之後,仍得頌讚港督當年並非存有惡意,而系出自愛民之心,多少反映該報作為西報《德臣報》中文專頁不得不持有之慎重態度。

《中外新聞七日報》還十分重視「豬仔問題」,除了經常報道「豬仔船」不幸沉沒及描繪出外謀生者的悲慘遭遇之外,還向中國當局提出了「保遠民」及「設領事館」的積極主張。在《保民說》的長文中,該報就指出:隨着華民出洋謀生者日益增多,中國當局應考慮華人聚居之處如新金山三藩市秘魯等地設立領事館或派遣欽差大臣,保護華僑的基本利益。該報認為西國既然可以在中國設立領事館,派欽差大臣到中國保護僑民之利益,中國當然也可以在西國設立使館。它認為,保護僑民是清廷應負起的任務。1871年8月5日,該報在報道秘魯的勞工要求當局仿照西國,派駐欽差領事,以免華民受侮辱消息時,再度發出同樣的呼籲。該報上述的主張,毫無疑問地受到清廷洋務派的重視。 與此同時,《中國新聞七日報》也發表了不少要求清廷重視洋務,採取富國強兵政策的評論。這些評論為數不像後來的《循環日報》那麼多,但基本觀點卻是一致的。例如,在一篇題為《開煤礦論》的文章中,該報即以英國為例,指出煤礦是國家「富國強兵」之「至寶之物」。它認為中國盛產煤、鐵,只要認真開採,即可鑄鐵炮、作舟車,製造一切機器而凌駕歐洲。在《金銀礦論》一文中,該報則進一步呼籲當局重視「地寶」之開採,認為它是消除「國困民窮」,改善民生刻不容緩的措施。

至於介紹歐洲時局(如普法戰爭)及比較中日兩國與西方通商後國情變化的文章,也常見諸於報上。這一切,都清楚反映了該報主持人對中國富強的殷切期望,處處流露出對自己祖國的關懷與強烈的民族意識。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1871年正是港、滬(上海)海底電纜開通,電報正式啟用的年代。該報不但花了不少篇幅介紹電波功用,也刊登了不少來自電報的國外消息。從國外傳抵中國的消息,在時間上是大大地縮短了。[3]

特徵[編輯]

《中外新聞七日報》作為《香港華字日報》的「試驗版」,是附印於《德臣報》的中文專頁,但從一開始就以一種與母報完全不同的姿態出現。它不但向中國讀者介紹了西方的報業觀念(如「至新至真」等原則等),也標榜為華人說話而以華人輿論界的代表自居,它所刊登的評論文章為數雖然不多,但在新聞報道中,卻無時無刻不在貫徹爭取華民社會利益及教育民眾、勸人為善的主張。其雖不可能由華人全面主宰編輯方針,卻顯然是努力朝着反映華人的意願邁進。[4]

評價[編輯]

著於1935年的《中國報學史》(戈公振著)在言及中文早期日報時是這樣評價《中外新聞七日報》:「惟歲月既久,人事變更,今巍然尚存者,只上海之《申報》與《新聞報》,香港之《華字日報》三種耳」。[5]

相關條目[編輯]

參考資料[編輯]

  1. ^ 邱沛篁,吳信訓,向純武等. 《新闻传播百科全书》. 四川:四川人民出版社. 1998年: 第320頁. ISBN 978-7-2200-3127-4. 
  2. ^ 卓南生. 《中国近代报业发展史:1851-1874》. 北京 : 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 2002年: 163頁. 
  3. ^ 卓南生. 《中国近代报业发展史:1851-1874》. 北京 : 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 2002年: 第168頁至第176頁. 
  4. ^ 卓南生. 《中国近代报业发展史:1851-1874》. 北京 : 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 2002年: 第176頁. 
  5. ^ 戈公振. 《中国报学史》. 上海:上海書店出版社. 2013年. ISBN 978-7-5458-073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