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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冶市「8·6」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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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冶市「8·6」事件,是2005年8月湖北省黃石市大冶市因撤市設區意見所引發的群眾事件。

官方公報的事情經過[編輯]

2005年7月28日下午,中國共產黨黃石市委員會(下面簡稱「黃石市委」)領導向市委書記辦公會議通報黃石市委常委會議關於將大冶市撤市改區的意見。7月29日上午,時任中國共產黨大冶市委員會(下面簡稱「大冶市委」)副書記李鵬國私自通知時任市委副書記、副市長的陳方銀,以及時任大冶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副主任石忠文、時任大冶市政協主席郭衍炳、時任大冶市民政局局長石教鵬到市民政局召開會議,研究開展反對撤市改區的活動,確定組織大冶的離退休幹部跑省進京上訪,費用由李鵬國、陳方銀負責,並讓離退休幹部出面給黃石市委施壓。[1]

會後,李鵬國、陳方銀分別向大冶市單位要來資金作為離退休幹部上訪和印刷宣傳資料的費用。石忠文安排下屬起草《關於黃石市委市政府擬撤銷大冶市的有關情況反映》,郭衍炳放縱下屬起草《湖北省大冶市部分政協委員關于堅決反對撤市改區的情況反映》,並分別組織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簽名,寄給了省和國家有關部門。[1]

8月1日至3日,在石教鵬的具體組織和支持下,大冶市退休幹部石代田和張志翔組織徵集簽名、進京上訪、製作傳單等反對撤市改區的組織活動,授意大冶球迷協會會長和大冶某中學教師組織8月4日上午的上訪活動。8月4日上午,上訪人員與維持秩序的武警公安民警發生「摩擦」,當晚,石代田、張志翔以「受傷的上訪群眾要討說法」為名,指使他人組織人員於8月6日到黃石遊行。8月5日,少數大冶籍礦主組織200多名社會閒散人員入住大冶市城關賓館,準備第二天到黃石遊行。黃石市委、大冶市委得知後進行說服勸阻工作,但沒有什麼效果。[1]

8月6日上午,大批上訪群眾從大冶會集到黃石市委、市政府大院門前。[1]部分社會閒散人員強行推倒中國共產黨黃石市委員會、黃石市政府大院自動門及圍牆柵欄。曾犯流氓罪、盜竊罪的范志武沖入院內開砸,隨後又夥同曹茂貴、程沖、黃細家等人將一輛小汽車掀翻並打砸。同日上午,黃運勇、曹祥松、戴元華、余強、姜太祥等人夥同他人闖入市政府樓前打砸。[2]

事後[編輯]

中國共產黨湖北省紀律檢查委員會、湖北省監察廳稱,此事件是由李鵬國召集陳方銀、石忠文、郭衍炳、石教鵬總體策劃,石教鵬組織實施,石代田、張志翔等退休幹部極力參加,少數人受石代田、張志翔指使出面組織群眾遊行,個別礦主組織、指使社會閒散人員實施打砸搶堵釀成。李鵬國、陳方銀、石教鵬負主要責任,石忠文、郭衍炳、張志翔、石代田負重要責任,個別礦主等人負重大直接責任。李鵬國、陳方銀、石教鵬在審查期間,交代自己受賄、收受禮金等問題。中國共產黨黃石市委員會、黃石市監察局研究經中國共產黨黃石市委員會、黃石市政府決定,對李鵬國、陳方銀、石教鵬進行開除黨籍、撤銷行政職務處分;對石忠文、郭衍炳進行撤銷共產黨內一切職務處分,責令其分別辭去大冶市人民代表大會副主任、大冶市人民政治協商會議主席的職務;對石代田、張志翔進行黨內嚴重警告、黨內警告處分。[3]

2005年9月26日,大冶市人民法院一審宣判,以聚眾衝擊國家機關罪判處范志武有期徒刑5年,判處曹茂貴等8人3年以下1年以上有期徒刑,以非法遊行示威罪判處盧葦有期徒刑2年。[3]

參見[編輯]

  1. ^ 1.0 1.1 1.2 1.3 省纪委省监察厅通报. [2019-08-1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04-27). 
  2. ^ 公然组织上访策划打砸抢堵 大冶“8·6”事件始末. [2019-08-1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6-03-03). 
  3. ^ 3.0 3.1 公然组织上访策划打砸抢堵 大冶“8·6”事件始末. [2019-08-1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