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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周乐为/RonaldChowLokWaiLibrary/林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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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彬
出生(1930-02-03)1930年2月3日
 英属香港
逝世2014年8月25日(2014岁—08—25)(84岁)
职业香港商业电台播音员

林彬(原名林少坡,1930年2月3日﹣2014年8月25日)是位孤儿,于1960年代担任香港商业电台播音员。1967年香港亲共人士为了响应文化大革命,在香港展开反英抗暴行动。由于林彬在电台节目中抨击有关人士的暴力行为,于同年8月24日在九龙何文田窝打老道山嘉鸣阁对开马路上被伏击,其人连同座驾遭到纵火,烧至重伤,翌日不治。[1][2]

背景[编辑]

1967年4月中旬,香港新蒲岗塑胶花厂发生工潮,当时中国大陆“文化大革命”在发展得如火如荼,香港亲中共左派介入工潮活动,把文革的舞台搬到香港,与殖民地政府在街头上对抗。5月16日,工联会领导人物杨光等人成立“斗委会”,公开呼吁左派人士走上街,使用暴力与殖民地政府抗争,后来左派暴徒更在街上放置土制炸弹,严重影响市民生活。虽然炸弹上写“同胞勿近”,但是受难者多数是华人。

暴动发生后,商业电台抨击左派人士的暴行,由林彬主持的节目《欲罢不能》及《时事评论》,抨击左派暴徒,讽刺当时左派阵营中,几位积极发动暴乱份子,指他们扰乱香港秩序,对左派的行为及目的更是诸多嘲讽。根据周奕著的《香港左派斗争史》记载,林彬在节目《欲罢不能》中大骂“左仔”,痛斥左派扰乱社会秩序,是“无耻无良、低能邋遢,下流贱格”。[3]

1967年8月20日下午,暴徒在北角清华街摆放炸弹,八岁女童黄绮文及其两岁弟弟黄兆勋出来游玩,触摸炸弹即时被炸得肚破肠流、死状至惨。被林彬痛骂为野兽行为,指斥左派人士丧尽天良。由于清华街惨案深入人心,加上林彬利用广播对市民产生一定的影响力,这一段期间,林彬曾经接到过无数的恐吓信,左派报纸《文汇报》更把林彬的名字改为“临殡”,甚至公开声明要置之于死地。据知,事前曾有一神秘女子致电商台位于又一村的总部恐吓林彬,扬言对他不利,接听电话的著名播音员李我觉得事态严重,并陪同林彬到石硖尾警署报案,惟林彬以有保护装备为理由,婉拒警方提供保护。[4]

遇害[编辑]

1967年8月24日上午八时四十五分,林彬驾驶着车牌号码AF7268的私家车于何文田窝打老道山文运道开车返回电台,刚转入文福道近文运道处,被两名伪装成修路工人的凶徒拦截。凶徒向车上泼以汽油纵火,林彬全身着火,翌日伤重死亡,终年37岁,与其同车的堂弟林光海则昏迷留医至8月30日不治。[5]事发翌日,《大公报》以“地下突击队锄奸 败类林彬受重伤”为题谴责他。亲台湾的右派报章《工商日报》则报道,事发当天“地下锄奸突击队”司令部发表公告,指事件是“向林逆作出民族纪律的处分,严厉惩罚,以示儆戒”。《工商日报》又称,林彬当时被掷汽油弹,滚出车后再被淋电油,脸部烧焦,头发烧光。他在救护车一度苏醒,并向妻子大喊:“左仔害死我咯!”。[6]林彬被杀后,有人自称为“锄奸突击司令部”的匿名者承认责任,称林彬为“民族败类,港英走狗”;谋杀是“执行民族纪律”,并声称仍会继续“制裁其他败类”。警方悬红五万元缉凶,商业电台立即增加十万元,成为当时香港有史以来最高的花红,可见各方对事件的重视程度,但是暴徒行凶之后,逃到澳门难以缉获(澳门已在1966年“一二·三事件”后,为共产党势力所控制),事件中无人被捕,至今仍为悬案。[7]

商业电台董事总经理何佐芝即日发表声明:“暴徒显然对商业电台努力揭发他们的残害市民及破坏本港安宁的丑恶活动,害怕得要死,因而采取这种灭绝人性的手段,以图恐吓本台及工作人员,但左派暴徒今日的残暴手段,决不能动摇本台及各同寅反对暴力的正义立场,我们一定会更加努力,在各方面协助当局敉平骚乱[8]。”

公众反应[编辑]

林彬死后,市民普遍对左派暴徒之暴行感到愤怒,多名市政局议员亦随之对如何处理谋杀林彬之惨案发表意见,大体上分为“鹰派”和“鸽派”。

“鹰派”方面,公民协会张有兴议员主张把杀人暴徒公开执行绞刑示众,以消灭恐怖主义行为,并相信会获大批市民支持;但“鸽派”的沙利士黄梦花议员则反对张有兴的意见,沙利士认为这样做会使共党暴徒作出更狠毒的还击,并主张以“银弹”收买一些左派人士,黄梦花认为真正需要的是教导市民尽量与警方合作。另一“鹰派”革新会议员胡宝星指中环、香港仔等地已有一些愤怒青年示威抗议共党暴行,并提出举办“公开反恐怖主义示威游行”,让青年人一泄心中之愤,“鸽派”议员叶锡恩反对青年采取过激行动,免香港陷入“内战”危机,马超常议员指出香港乃法治社会,此等事件应交由法律解决,并反对示威游行[9]

凶徒身份之谜[编辑]

杀害林彬凶徒的真正身份至今仍然是一个谜,但从梁慕娴的文章《回忆林彬兄弟惨案》及张家伟的著作《六七暴动:香港战后历史的分水岭》均有透露一点线索。

梁慕娴指出,凶徒为“××总商会斗委会”属下的“战斗队”成员,其中一名成员于行凶后移居澳洲[10];而张家伟的著作则指出,一名不愿透露姓名之人士向张氏透露,其中一名凶徒姓许,来自福建,是该知情人士的同乡,犯案时年约20岁,事后逃到福建南安市官桥镇老家[11]

影响[编辑]

林彬死去的当天晚上,商业电台又在固定节目时播出《大丈夫日记》,当剧中播到林彬之死的悲痛情况时,所有播音员真的大哭起来。香港商业电台因而被香港市民视为敢言的电台,谣传他的住所“18楼C座”数十年来成为商业电台一个讽刺时弊的节目名称,而商业电台的办公室在一九九七年前一直挂有林彬及林光海的遗像,训示同工不要忘记他们的牺牲。

林彬之死也被认为使香港的言论自由受影响。[12]

林彬身后留下妻子郑洁梅及三名年幼女儿,后来在商台及市民捐助下,于同年9月17日赴台湾,三女儿完成学业后移居加拿大,郑洁梅近年定居法国中华民国政府更将林彬封为烈士,灵位供奉于台北忠烈祠[13]

1997年香港主权移交后,逢七月一日,就会颁布各式紫荆勋章给有功人士,其中规格最高的就是获颁大紫荆勋章2001年,在发起“六七暴动”具有领袖角色并成立港九各界同胞反对港英迫害斗争委员会,时任工联会理事长的杨光获颁授大紫荆勋章,曾因支持暴乱被判监的曾德成最近也成为特区的高官。虽然并无证据说明杨光指使谋杀林彬,但大多数香港人认为,“斗委会”及其负责人杨光 (斗委会)必须要为事件负责。[14][15][16]

演出[编辑]

林彬除了主任电台节目主持之外,还担任演出电影《大丈夫日记》上、下集的演员。《大丈夫日记》本来是商业电台的广播节目,后来由楚原执导,经改编成拍成电影。于1964年完成,影片反映出当时香港白领阶层年轻夫妇在同辈之间的相互影向的现象,是一套喜剧,没有明显的政治动机。[14]

谣传[编辑]

  • 商台广播剧《十八楼C座》播出后,有传林彬生前寓所的位置是在十八楼C座,但其实林彬并非住在十八楼C座。[17]

参考资料[编辑]

  1. ^ 商台、黄永 - 应记一功,值得一赞, 香港独立媒体, 2010-05-03
  2. ^ 香港六七暴动勾起痛苦回忆和新争议, 美国之音, 14.05.2010
  3. ^ 民建聯買時段掀大風波 名嘴潘小濤哭商台對不起林彬. 苹果日报. 2010年04月30日. 
  4. ^ 林伟棠. 1967:中共煽動香港暴動的罪行――紀念林彬遇害四十年.  已忽略未知参数|source= (帮助)
  5. ^ 电视广播有限公司. 《由1967開始》 第一集、第二部分. 
  6. ^ 死亡真相 林彬送院喊:左仔害死我. 苹果日报. 2010年05月13日. 
  7. ^ 林彬遇害.  已忽略未知参数|source= (帮助)
  8. ^ 张家伟. 香港六七暴動內情. 香港: 太平洋世纪出版社. 2000: 103–105. ISBN 9628274295. 
  9. ^ 《工商日报》社论 1967年8月31日
  10. ^ 梁慕娴:回忆林彬兄弟惨案
  11. ^ 张家伟. 六七暴動:香港戰後歷史的分水嶺. 香港: 香港大学出版社. 2012: 282. ISBN 9789888083961. 
  12. ^ 李鹏飞揭中国封杀香港新闻自由内幕, 新台湾新闻周刊, 2004/06/02
  13. ^ 林保华. 平反文革暴動董建華膽大妄為?. 《自由电子新闻网》. 2001年7月9日. 
  14. ^ 14.0 14.1 林彬遇害《文化大革命志 补卷一: 赤祸香港》
  15. ^ 张文光. 楊光應放棄大紫荊. 明报政情周记 《明报》. 6-7-2001. 
  16. ^ 平反文革暴动 董建华胆大妄为?, 新台湾新闻周刊, 2001/10/31
  17. ^ 十八樓C座 拗足40年. 《苹果日报》. 2008年7月1日. 

外部链接[编辑]

相关[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