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發藝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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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發藝術(英語:Happening)指的是可被認作藝術(通常指行為藝術)的表演、事件等。這一概念最先在1950年代由阿蘭·卡普洛(英語:Allan Kaprow)提出,用於描述一系列與藝術有關的事件。